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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检查情况调研报告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对符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应尽量采用因素法和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资金的审核审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关系当地社会民生的项目应有所侧重,切实减少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自由裁量权,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性。(二)严控资金执行过程,强化财政财务管理。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和物资管理人员,实行钱、账、物分管,互相监督,共同管理。项目的重大开支必须由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项目的预算和决算要有群众代表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项目建设的收支(包括群众投工投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项目预算执行台帐管理,全面反映本项目的各项支出,对项目预算执行进行考核,各项支出管理工作定岗定责到个人,工作考核量化,能追责,可问责。(三)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民委应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库,建立清单式的项目档案。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实施单位立项请示报告,项目建议书(投资较大的项目增加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批复文件、管理机构、工程建设责任状、项目预算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决算、验收申请、验收报告、总结和后续管理办法、移交使用书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照片和必备资料等。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从项目批准实施开始建档,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归档,分项目、分年度建档归档并妥善保管。(四)建立项目建设绩效考评制度。市、县民委和财政部门除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外, 每年还应将对各县(市、区)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考评评价结果应用为主导的考评模式,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这三方面进行评价,以县(市、区) 为单位通报年度考评结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并以年度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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