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停建; 甲方须按本协议前文第四条协定的条款,支付乙方相应阶段已完成设计部分的设计费用( ①. 若本项目缓建,甲方有义务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设计进度。②. 若本项目中途停建, 对于乙方已经开始进入的设计阶段工作, 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入的设计阶段的实际工作时间结合实际工作成果按比例支付设计费, 确保客观公平。)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 5.1 条约定按阶段提交设计成果,逾期超过 7 天以上时,每安徽凤台金域龙湾售楼部﹠样板房室内设计合同 10 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阶段应付设计费金额的千分之五/ 天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且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本合同。若乙方遭遇人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6.2.2 在不推翻上一设计阶段甲方已确认设计成果的前提下,乙方义务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修改方案。特殊情况参照前文 5.3.5 条的协定。 6.2.3 对于设计中使用的材料,乙方均需提供设计选用材料的详细供货信息, 包括厂家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产品编号、价格及供货周期等( 对于常规材料, 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乙方可不提供样板及供货信息)。乙方应提供活动家具及室内陈设物品的选择等软装建议。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活动家具或饰品, 双方需另行签订代购合同, 具体细节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6.2.4 乙方义务为甲方的技术经济指标保密。乙方不得任意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 甲方有权依法索赔。 6.2.5 乙方应确保本项目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人员的稳定并提交本项目工作人员表。 6.2.6 如果单纯因为乙方的设计错误,造成本项目装修工程产生预算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详图为依据)物料额外耗损及装修人工费额外耗损、建筑毁损, 乙方按其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如果因此出现第三者赔偿责任,乙方一并承担。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第七条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