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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014年修订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3 |  大小:140KB

文档介绍
,设计保温材料厚度为/mm;门窗采用/ 20110363A614 10 窗;入户门采用/门;空调冷热源类型为: /机组;可再生能源利用方为: /;本建筑满足节能/%标准规定。第十四条共有权益的约定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双方对共有权益的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栋全体业主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本楼栋全体业主共有; 3、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 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规划变更的约定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率等规划许可内容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及时将变更内容书面告知买受人,并应当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如规划变更,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30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同期银行存款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选择不退房的, 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另行签订补充________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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