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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416KB

文档介绍
)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9、除信号工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指挥塔吊,塔吊司机拒绝指挥、但有任何人叫塔吊停止运行时,塔吊司机必须停止运行后查清原因方可操作运行。 10、塔吊司机、信号工违章作业和指挥的处罚规定: (1)塔吊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 (2)塔吊司机工作时间听音乐不认真工作,违者每次罚款 500 元; (3)塔吊司机不听从信号工合理指挥者,每次罚款 100 元; (4)塔吊司机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 100 元; (5)塔吊司机拒绝加班者,每次罚款 200 元; (6)塔吊司机下班时必须和信号工协商没有可运输材料时方可下班; (7)以上事项违反两次以上者将要求退场; (8)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不执行者每次罚款 100 元; (9)信号工必须佩戴公司配发的安全帽和指挥安全标志,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并且所发的安全用品要爱护,不得破坏,如有破坏照价赔偿:安全帽 50元、标志 100 元; (10) 所有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碰撞,如撞坏者照价赔偿,如司机、信号工互相说不清楚者双方赔偿; ( 11) 信号工指挥所吊材料后必须要求施工人员将所垫材料清理干净,做到场地干净、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 (12)信号工将对讲机交给他人指挥者,每次罚款 100 元; (13)信号工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 100 元; (14) 信号工必须目视起吊物,运到目的地是方可离开视线,比如和其他吊物是否能不能碰撞等,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 (15) 信号工每次起吊材料时要查看清楚是否绑扎结实、牢固可靠,方可发出指令,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 (16) 信号工、塔吊司机在工作期间不得在对讲机互骂、互相侮辱或者唱歌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 11、播放大型机械事故案例,提高塔吊司机和信号工的安全意识。交底人签名职务交底时间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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