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行政部门 1. 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配合卫生等部门, 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和措施; 2. 将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中,会同卫生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3. 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 4.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等工作。(二)各级各类学校 1.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计划; 2.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3. 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 4. 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 5. 开展结核病防控的健康教育; 10 6.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调查处置等工作。(三)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 1. 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措施; 2.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和指导中小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3.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突发疫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四)学校卫生机构学校卫生机构包括校医院、卫生室、卫生保健室等,应在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 承担本校(院、园) 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2. 做好学校师生肺结核患者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和疫情监测; 对肺结核患者和预防性服药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 对应追踪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追踪; 4. 积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卫生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 5. 对接触结核病患者的人群, 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结核病筛查。三、卫生部门的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