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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40 |  大小:684KB

文档介绍
重就轻的感觉,提示不到位。如某中小板企业上市 8 天就公告预亏,说明招股书对风险披露不够充分和到位。对于季节性波动明显的公司,要充分提示某个季度可能会亏损等 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 4.重要性原则排序 5.重大事项提示:重大风险。(六)诉讼与仲裁 1、发现问题的企业不少,主要体现在:1)隐瞒 2)诉讼披露不到位,举报信爆出,虽然该诉讼对发行人无重大影响,需要重新履行程序,如上发审会,影响审核节奏; 3 )虽然未发生诉讼仲裁, 但可能与竞争方的争议纠纷披露过于绝对,引起公众合法合规性的质疑,有一案例目前尚未处理完毕。针对诉讼与仲裁问题,尽调有一定难度。首先是要求发行人如实陈述,其次中介机构通过网络检索、法院检察院走访等方式调查。 2、对于诉讼仲裁披露标准: 较大和重大的判断标准难以界定,除非确实很小,如合同购销纠纷,可不予披露,但不能仅以金额判断,要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判断,尽可能详细披露。?发行人:较大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重大影响、刑事诉讼。正常是查报告期,但美国则是查 10年以上, 这是诚信的污点。诉讼仲裁、处罚不以报告期为限,报告期仅是基本的底线(七)商标与专利 1.重要性原则商标与专利要区分核心的、防御性的和基本不用的。重点披露核心产品使用的商标和专利,对于防御性和基本不用的商标是否需要完整披露可以考虑。 2.实际使用的商标与专利实际使用的商标与专利必须详尽披露。此外,发行人使用的专利并不限于发行人拥有的,还有他人许可使用的,也必须调查清楚相关专利的使用状况。 3.商标与专利的状态应到商标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核查相关专利是否处于有效状态。 4.有无纠纷或潜在纠纷可提前在招股书中将风险披露,即面临诉讼风险,从而免责。如乔丹案例。(八)数据引用 1. 充分、客观。避免用唯一、第一等字眼。过去是唯一,并不代表未来。此外,所获奖项也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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