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象全屋净水系统销售及安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烟台金象净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买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并委托甲方承担安装服务全屋净水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备注前置过滤器中央净水机中央软水机双水直饮机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二、产品安装、调试、验收甲乙双方商定:全屋产品签署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货到现场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0% ,甲方提供安装及管路修改(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待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乙方验收合格,付清合同余款。三、保修与保养验收后产品质保一年,在保修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若因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甲方负责排除,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终身有偿服务,在服务期间,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①若施工现场发现原有水管破旧损坏,经甲方提醒,乙方不予更换出现漏水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②因净水产品滤芯和配件属于耗材须定期更换,甲方售后中心会依据产品购买时间定期提醒客户更换滤芯或安排检修,若乙方在规定服务周期内拒绝更换滤芯,出现漏水及其他故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③因更换滤芯须对机器进行移动和配件重新组合,容易产生机器运行状态改变,若乙方私自更换滤芯或更换非甲方专用滤芯,机器出现问题与甲方无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烟台金象净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