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办法。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办法等。(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 总账应于月末 3 日内打印; 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 月报应于次月 3 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 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 15日内打印。(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