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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工作要发挥三个作用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04KB

文档介绍
的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遵纪守法、以法行政和遵守各项制度; 贯彻民主集中制; 保障党员权利; 执行干部人事纪律; 联系职工群众、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以及抓好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六个主要方面。《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诫勉等监督制度。结合我们医院的实际情况, 要着重采取必要措施: 要认真落实谈话诫勉制度。支部书记和支部其他委员, 要结合每年民主评议党员, 按照分工分别找本支部的每个党员谈一次话, 肯定成绩, 指出问题, 提出改进要求; 平时发现支部党员或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苗头性问题, 支部书记和分工纪检工作的支部委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向组织部门报告。谈话要做好记录。要认真落实党员汇报思想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半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特别是廉政自律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述职述廉。每年 5 结合职工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 行政领导和支部书记应分别在本单位职工会议和本支部大会上述职述廉一次, 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测评。四是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上级有关决议、决定和重要事项, 一般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向支部全体党员通报;支部有关决议应向支部党员通报;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应向本单位职工通报; 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正式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前在所在单位公示。支部对于所在单位事关全局和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或协助行政领导处理。党员干部应按照规定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者简介:阮丹晴( 1980-2- ) ,女,主管护师,岳阳市岳阳楼区人,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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