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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泰大厦停车场招标书浅析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1 |  大小:8218KB

文档介绍
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按有关条款不予受理或作无效标处理。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7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应当在 7天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15.5.1 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15.5.2 招标过程中招标活动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15.5.3 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15.5.4 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 15.6 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5.6.1 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15.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6.3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20条规定修正标价; 15.6.4 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担保的。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应分别密封包装在三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并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15.2 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以及“在开标之前不得开封”字样。 15.3 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在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文件的受理 16.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中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6.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6.2.1 在本须知第 14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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