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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小镇地基处理合同(宝地)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6KB

文档介绍
期,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须向甲方及发包人支付 3000 元的违约金。 12.3 乙方施工质量如达不到质量标准或等级时,应向甲方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10% 的违约金, 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12.4 乙方保证按甲方及发包人要求的时限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按限时通过相关验收,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及发包人支付合同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另甲方及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相关费用亦由乙方承担。十三、其他 13.1 乙方不可将本工程转包或变相联名转包, 若乙方违反, 视作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3.2 甲方及发包人对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 有权要求乙方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报胜任的人员到岗。十四、合同的生效与终止老唐山风情小镇一期项目 A地块 13~21# 楼地基处理工程分包合同第 7页共 7页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完成、甲方及发包人支付完毕后, 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文件、预算书、承诺书及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 221 号住所: 唐山市龙泽北路正兴写字楼北楼五层邮政编码: 060000 邮政编码: 063000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农行秦皇岛燕安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 50-8499 0104 0011 888 账号: 公司税号: 130302741545542 公司税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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