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经营项目,经甲方、丙方同意在其依法确定的土地权范围内使用平方米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为: 平方米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平方米, 附属设施用地平方米, 配套设施设施用地平方米。五、乙方使用该宗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乙方应依法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征得承包农户同意。六、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 1 、乙方一次性向丙方土地复垦专项账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元,协议签订之日起 5 日内缴清。 2 、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指标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 恢复土地原貌, 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3 、乙方必须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一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丙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 丙方在验收合格日起 5 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 若工程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 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 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 扣收比例不低-4- 于所押金额的 50% 。七、其他事项(一) 乙方缴纳的各类资料及费用, 应提交载明款项用途的相关收据、发票或者凭证给丙方,以备查验。(二) 甲乙双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三) 丙方应将该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 加强监督。(四) 丙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 落实土地复垦责任, 并组织甲方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八、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九、附则合同一式 5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1 份,国土资源部门 1 份、农业部门 1 份。甲方: (盖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5- 联系电话: 乙方: (盖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 (盖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