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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 也包括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 也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和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合法原则包括: 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法》第 26 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赵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公司不负担赵某任何伤残待遇费的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内容明显违法。因此,这一条款是无效的。 5. 服务期限的违约金案例: 10 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 6 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费用为 3万6 千元, 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 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 3年, 否则, 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 2 年后想解除合同, 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 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案例中王某违反服务期协议, 应当赔偿公司 1万2千元(即 36000 元违约金分摊到 3 年的服务期,每年为 1200 0 元) ,而不需要全部赔偿。 6. 试用期期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案例: 2008 年1月 10 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008 年3 月 15 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 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 小王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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