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海事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现申请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单位(盖章) 申办人联系电话船舶名称船籍港呼号总吨船舶种类主机功率航区海区救生设备最大额定人数机舱自动化程度 GMDSS 设备情况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船舶经营人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船舶最低配员如何适用相应标准的陈述(包括船舶航程、连续航行时间。是否昼夜航行。 GMDSS 通用操作员的配备及对要求减免配员的特殊说明,建议的配员方案): 提交申请材料情况(1 )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2 )轮机入级证书及其复印件□(3 )船体入级证书及其复印件□(4 )无线电安全证书及其复印件□(5 )设备安全证书及其复印件□(6 )乘客定额证书及其复印件□(7 )船舶检验证书簿及有关内容复印件□(8 )配员减免申请□(9) 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10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其他材料: 注: 1、在境外建造与购买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提交船舶买卖合同或者建造合同及交接文件、船舶技术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副本。 2、与国籍证书同时申请时可以免相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