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幼儿园 2014 年秋季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名单公示表根据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施资助,每生每学期 250 元。优先资助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本园按照个人申请,集体评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贫困生名单公布如下,如有异议可联系灯明寺文教室电话 7771029 。公示期 1月25日至1月31日( 7天)。姓名班级性别家庭基本情况张雯瑄小班女父母以种地为生, 母亲多病, 祖母也常年有病, 孩子多经济贫困段晴美小班女父母以种地为生,祖父母也常年有病,经济贫困张新颖小班女父母以种地为生,母亲身体残疾,经济贫困张博翔小班男祖父母年迈多病,父母以种地为生,家庭经济困难张琬晨中班女父母以种地为生,母亲体弱多病,祖母也常年有病,经济贫困张淼大班女祖父母年迈多病,姐弟三个,收入少负担重,生活贫困李思娇大班女父母以种地为生,祖父患重病医治无效刚去世,生活贫困张峻豪大班男父亲病逝,母亲一人拉扯两个孩子,生活贫困张淼大班女父母以种地为生,地少,收入少,负担重,经济困难灯明寺文教室( 签章) 校长( ) 2015 年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