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能,更好的服务于幸福进程,现就我局人员编制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1、按照依法行政、审办分离的要求, 请示将现有地籍地政股分设为地政股和地籍股,地政股编制 2 名,负责用地审批。地籍股( 办证大厅) 负责登记发证工作, 申请为其增加机关编制 5名。 2、汉政办发〔 2011 〕 140 号《关于印发< 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明确我局下属国土资源所总编制 50 名,其中 4 所编制均在 5 人以下,面对量大面广的国-2- 土资源管理任务和严竣的土地卫片执法问责形势,现有编制既不利于经济发展, 也不利于耕地保护。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编制按辖区人口的万分之二确定”精神, 2010 年底我县共有人口 305687 人,总编制应为 61 人,请求为基层国土资源所增加编制 11 名。 3、县人民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承担着土地统征、土地储备、拆迁安置和土地利用置换工作,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工作;随着我县三化进程的加快, 我县土地统征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同时,受 5.12 地震和 7.18 暴雨影响, 我县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非常艰巨,近年来我局为保证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专门配备了工作用车 2 辆,然受编制制约两名司机均由系统干部兼职,目前两名司机均已年界 50 岁,为确保两项业务正常开展和行车安全,恳请新增工勤编制 2 名。 4、汉政办发〔 2011 〕 140 号明确我局领导职数 5 名( 局长 1 名, 党委书记 1名, 副局长 2名, 纪委书记 1名)。而我局现有领导职数 6 名,申请增加领导职数 1 名。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二O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