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种公共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活动记录和材料,得2 分。②有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和/ 或记录,得2分。③有在基层机构相应辖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和/ 或记录,得 1 分。 1.2. 3 协作机制( 5 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明确,各级疾控、妇幼、精卫、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参与项目督导检查等。查阅市、县(市、区) 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职能、分工的文件;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等记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区域划分要求、人员分工要求和按照服务责任区域开展工作的记录资料, 以及接受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的工作记录或反馈通报等。①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职责的有关文件,得 1分; 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 有现场工作记录或督导报告等,得2分,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记录不能相互验证的,本项不得分。③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了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 落实服务责任区域, 将基本公共卫生和日常医疗相结合开展服务得 2 分。责任区域、人员分工不明确扣 1分, 工作记录不齐扣 1 分。 1.3 绩效考核( 30分) 1.3. 1 考核方案(5 分) 制定本地区当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查阅市、县(市、区) 卫生计生(卫生) 行政部门绩效考核方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具等文件资料。①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完整(含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应用等),得 1分。②明确实施机构,得 1 分。③考核指标完整( 含指标、指标评分方法、指标考核标准),得 2 分。④明确具体结果应用方式( 如排名、通报、报告、扣减或奖励资金等),得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