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监督与管理, 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管理的通知》、《关于禁止学校组织、出租校舍经营午托班的通知》。并进一步要求各校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 积极推进“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权利运行机制。建立了区、片、校三级管理网络,将 21 所学校按照就近原则与工作推进能力情况分成 4 个片区, 以先进带后进, 通过参观交流、片区校长有约等形式相互学习党风廉政工作好的经验与做法, 特别针对学校“阳光招生、阳光财务、阳光采购”等重点工作各片区校长以“头脑风暴”的形式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借他山之石,促自身廉政建设。六是凝聚合力, 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在教育局党委内设机构不能增设监察机构的情况下, 我们特地任命了两名纪委委员, 主要负责落实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今年, 我们对辖区阳光小学等五所学校进行了内部审计, 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我们在经费开支上, 严格执行事前申报, 财务科审核,领导审批的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外出学习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制度, 无违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到目前为止, 尚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同时, 局党委书记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委会听取局纪委的工作, 认真研究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 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虽然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够; 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个别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 种种现实表明, 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 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下一步, 我们将全面落实“两个绝对”, 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 坚持从严治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强化党内监督, 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把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