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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_医院心内科室规章制度(26项文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41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变化, 及时调整治疗策略, 指导值班医师进行抢救治疗, 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医院有关部门领导请示汇报。 1.2.2 负责协调上、下级医师治疗意见, 保证治疗方案执行的延续性。 1.2.3 担任院内会诊工作,协助指导院内其它科室患者的抢救工作, 8 负责心内科患者的收治。 1.3 三线值班医师: 1.3.1 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承担, 值班期间要求保持联络, 如遇紧急呼叫, 不论是夜间或休息日, 应能立即赶到病房或立即与病房取得电话联系。 1.3.2 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负责指导特殊情况危重病人的收治、医疗、转科、转院和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及死亡病例讨论, 及时向医院总值班及有关部门领导请示汇报。 2 保证各级值班医师之间规范交接、沟通顺畅, 确保患者既定治疗方案的贯彻执行,如遇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正确应对。 3 科主任根据科室实际情况, 制定及实施心内科值班医师资格许可与授权制度。 4 心内科值班医师应与原发病科室值班医师保持联系沟通, 应对原发病的病情变化及时做出评估与处理。 9 心内科医嘱制度 1. 具有执业资格的心内科医师具有下达医嘱的权限。 2. 按照医院统一要求进行下达医嘱工作。要求正确识别患者,准确录入医嘱时间及执行方式。医嘱意义要明确,不得随意修改。 3. 医嘱内容要求使用中文通用名,无准确中文译名的药品,用公认英文代号。 4. 如取消未执行的医嘱用红笔在此条医嘱中注明“取消”字样及本人签字。对护士已执行的医嘱, 禁止使用“ DC”, 只能下达停止医嘱。 5. 医生在开完医嘱后需及时通知该病人的主管护士,以免遗漏、延误执行。 6. 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抢救时除外)。抢救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如实记录, 抢救结束后半小时内完成口头医嘱的补记。 7. 电子录入医嘱系统应能有效识别录入者的身份和权限。 8. 严格执行不同级别医师的医嘱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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