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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啤酒区域加盟销售合同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03KB

文档介绍
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但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除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提前终止: ①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已无意义。②因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致使合同主体不复存在。③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提前解除合同符合双方利益。除上述情况之外,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应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金额以加盟费总额的 50% 为准。十二:发货方式: 1、甲方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物流方式发货。 2 、甲方负责货品到达货场之间的运费。货场到达乙方目的地之间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十三、(1)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商业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2 )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第三人缔结合同、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或约定其他义务,亦不能有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行为。(3 )乙方对甲方的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渠道运作、营销指导、市场策划等相关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媒体)披露。(4 )若乙方连续六个月未能完成约定的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 以及违反本合同以上所约定的条款的,甲方可以单方面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十四、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所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履行届满,甲乙双方均享有同等条件下与对方的优先续约权。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黄石市裕明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宝盛副食经营部法定代表人(或区域总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经授权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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