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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五个一律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97KB

文档介绍
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五、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 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六、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 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七、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八、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九、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十、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十一、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十二、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十三、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十四、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十五、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十六、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十七、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五个一律”一、对拉票贿选的, 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 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 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 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 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二、对买官卖官的, 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 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三、对跑官要官的, 一律不得提拔重用, 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 并记录在案; 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 要严肃批评, 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四、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 一律无效, 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 一律严肃查处,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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