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很可能造成人员死亡的危险源判定为重大危险源,其他为一般风险源。把分析判断的结果填入《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估表》,并按伤害类别汇总,填《危险源清单》。(2)、对分析评估出的危险源指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重要的危险源也可以形成单独的安全管理方案,编入工地安全自控标准。(3)、工程施工及方案等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危险源和控制措施的再评审,如有必要,应重新制定措施,重新编制《危险源辨识清单》和《目标和管理方案一览表》,并在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D、危险源控制(1)、安全技术交底。工程施工前,根据已辨识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将安全技术要求纳入项目和工点安全技术交底中。(2)、防护措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施工前,根据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3)、教育和培训。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岗。(4)、检查监控。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其他负有监控职责的人员,必须对已开工的工程实施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况和相关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情况填入安全日志。对与存在的与工地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方案不符合或对目标、指标的实现有影响的缺陷,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指出,并按规定的时限向分管领导报告;对于严重威胁操作人员安全的,有权要求立即停工。(5)、纠正和预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事故、未遂事故、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上级指出的缺陷,应及时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调查分析,拟定并评审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变更;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后,要评审其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纠正和预防措施完成后,应作专门的记录。对应上级指出的缺陷,要将实施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