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 2 、建设投资借款在经营期产生的利息支出计入经营期综合总成本中的财务费用。 3 、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亦计入项目经营期综合总成本中的财务费用。 4 、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在项目计算期末全额偿还。 5 、该项目固定资产借款偿还期限确定为 10 年,项目在预设的还款期内(借款偿还期)利息备付率( ICR )均大于 3.0 ,偿债备付率( DSCR )均大于 1.5 ,证明该项目借款偿还能力较强;项目借款还本付息估算详见—《项目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所示。第七部分· 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一、经济效益评价(一)营业收入估算(二)综合总成本估算该项目年总成本( TC ) 的估算是以产品的综合总成本为基点进行,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 当项目达到正常生产年份时, 按达纲年经营能力计算, 该项目总成本费用 11684.4 万元, 其中: 可变成本 8926.5 万元, 固定成本 2757.9 万元,经营成本 11023.4 万元;详见—《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所示。(三)利润总额及所得税 1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该项目达纲年利润总额: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综合总成本- 销售税金及附加+ 补贴收入=9224.9 (万元)。 2、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项目所得税税率按 25.0% 计征,根据规定该项目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达纲年应纳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9224.9 × 25.0%=2306.2 (万元)。(四)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该项目达纲年可实现利润总额 9224.9 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 2306.2 万元,其正常经营年份净利润:净利润= 利润总额- 所得税=9224.9 -2306.2 =6918.7 (万元)。所得税后利润提取 10.0%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其余部分为企业可分配利润;根据《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可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