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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宝应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才艺大赛实施方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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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2人,节目时间5分钟以内;②小合奏:不设指挥,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5分钟以内;③管弦乐合奏:含管乐、弦乐和民乐合奏,含指挥人数不超过42人,节目时间6分钟以内。3、舞蹈①独舞:节目时间6分钟以内;②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6分钟以内;③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8分钟以内。4、校园剧或课本剧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10分钟以内。5、播音或主持人数1人,表演时间4分钟以内。(二)艺术作品类:按宝教办(2007)15号《关于举行宝应县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要求执行,不再另行组织。四、时间安排(二)第一阶段(4月-5月下旬):各学校(园)自主开展学生才艺大赛活动。要求以学校(园)为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文艺竞赛活动。在面向全体学生、幼儿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次活动主题打造精品节目参加县赛。每校(园)上报参加县赛的艺术表演类节目不少于3个,最多不超过10个。其中义务教育段学校器乐(合奏)、舞蹈(群舞)为必选节目。(二)第二阶段(6月上旬):县组织竞赛。所有参赛表演类节目,均应填写“表演节目申报单”(一式二份),于6月3日前报送教育局初教科。(三)第三阶段(6月下旬):参加市竞赛。在县赛基础上,择优推荐10个节目报市参加特等奖、一等奖竞赛演出评比。五、奖项设置1、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校(园)开展活动的组织工作,参赛节目内容、质量以及准时上报的情况等综合评定。2、优秀节目奖:按参赛的节目类别,分设特、一、二、三等奖若干。3、指导教师奖:对节目获特等奖、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授予指导教师奖。4、优秀创作奖:对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节目,授予优秀创作奖。2007年宝应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才艺大赛表演节目申报单学校(园)(盖章):组别:序号节目名称类别人数时间指导教师12345678910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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