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依法实施 1、准确及时完成企业“一套表”制度要求的统计调查任务, 做好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能源和水消费、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科技活动等统计调查工作。 2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经济等大型普查和民情民意等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3、企业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应当做到准确、及时、规范, 按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口径搜集、核查数据, 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 做到字迹清晰工整、相关人员签名齐全并加盖公章。报表上报后还应及时回复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六、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措施落实 1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原则,做到诚信统计, 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确保数出有据, 不重不漏、不出虚数,不报假数。 2、规范统计资料的搜集、登录、审核、签署等业务流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不得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上级统-6- 计机构统计检查查询; 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七、统计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 1、满足企业自身和上级统计机构统计调查的需要, 切实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2 、按照统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实行统计报表计算机联网直报的企业, 必须依据企业“一套表”制度的要求和计算机应用程序规范操作, 并完整保存所报送的统计报表, 以备查验。 3 、企业统计人员充分开发利用统计资料,变“死”资料为“活”材料, 准确评估企业经营管理状况, 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绍兴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绍兴县调查队 2013 年5月 28日抄送:绍兴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绍兴县统计局 2013 年5月 28 日印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