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农发办、农机局、粮食局、科技局、民政局、教育局、计生局、国土局、乡企局、交通局、人劳局、团县委、妇联、公安局、审计局、移民局、信用联社、人行、农行、供销联社、信访局、电力局、广电局、移动公司。 3、建议出台县委、县政府《关于 2008 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实施意见》。 3月18 日,在张书记和王县长的主持下,召开了我县 2008 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预备会,农牧、林业、水务等 14个涉农部门的主要领导参会并对各部门 08年度工作进行了座谈。会后,根据各部门汇报情况,我们迅速拿出了我县《 2008 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实施意见》初稿。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形成《意见》(讨论稿)。 4、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村。 06年我县确定了 2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 07年 14个,今年县上确定 20个试点村。同时 08年省市确定对各县新农村建设 3%的行政村进行考核。按照省市安排,我县从近几年的 54个试点村中筛选出 9个市级重点村作为考核村(杏林镇李庄村、华州镇王什字村、赤水镇辛村、瓜坡镇南沙村、毕家乡拾村、辛庄乡李家村、柳枝镇丰良村、大明镇三义村)。市财政每村每年投入 10万元,并要求县财政配套 10万元,资金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财政拨付。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国家切实关心农民增收,整合农村人力、财力,充分利用资源,延伸产业链,专为农民群众发展生产而保驾护航的法律文件,是农村改革的第三步,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在政策上支持,资金上倾斜,正确引导,大力扶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办成能为农民群众增收的利益共同体。 6、按照省、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充分体现渭市发[2008]2 文件“充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综合机构力量”的要求,便于发挥其组织协调和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