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感染指征。 2 、选用依据:必须按抗菌药物的抗菌谱选用。有条件时,用药前必须确定病原体,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有效的抗菌药物。无条件时,应根据传统经验选用相应抗菌谱的抗菌药物。 3 、选用原则:一般情况下,应遵“三先三后”的选用原则,即先用“一级”抗菌药物, 后用“二、三级”抗菌药物; 先选常用、普通的抗菌- 10- 药物,后选取不常用、昂贵的抗菌药物;先考虑口服给药,后考虑注射给药。危重病人除外。 4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 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合理使用的标志: 抗菌药物的使用, 应符合合理用药的三大特征: 安全、有效、经济。 6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三级分类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物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二、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 一级):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 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此类药物有:青霉素类、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呋辛、磺胺类,呋喃类、磷霉类、制霉菌类、甲硝唑、抗结核杆菌药、红霉素等。 2 、限制使用(二级) :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对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 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此类药物有:一代头孢、二代头孢、三代头孢、克林霉素、大环内脂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β- 内酰抑制剂、喹诺酮类、替硝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