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试行)》第五条设立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下医院设立血库),并符合《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20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20分《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血液交接登记完整规范,有关资料保存10年。20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条交叉配血进行复核并记录完整(一人值班时可自己复核)。20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八条按规定留取血样(7天)和输血后血袋(1天)并按规定条件进行保存(血样保存于2-6℃冰箱)。20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六条、三十六条无擅自采血现象。20分《山东省实施〈献血法〉办法》第七条医护人员填报《输血反应调查表》,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10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五条有专用储血冰箱,不同血型血液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识。2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十二条、《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一条血浆储存符合规定(全血、红细胞、代浆血2-6C;血小板20-24C,6小时内输注)。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储血冰箱每周进行消毒一次。储血冰箱每月进行一次空气培养,结果合格(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2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十二条、《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三条储血保管人员做好储血冰箱24小时温度监侧,并记录。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病历管理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保存管理工作。15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三条病案首页要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的规定书写。5分《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