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金融服务体系。要继续实施金融机构引进战略,积极引进股份制金融机构来民设立分支机构。要像关心地方企业一样关心关注驻民金融机构,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营用地等难题,帮助扶持其发展壮大。(五)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城市吸引投资的名片。要进一步提6高思想认识,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一要强化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金融的管理、引导、支持和服务,完善并落实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形成财政专用帐户XX县直单位开户与金融机构贷款、纳税情况挂钩,对县域经济贡献大的给予支持。二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和使用范围,督促和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财务制度,尽快形成覆盖全县的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实行信用情况红黑名单制度,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和新农村资讯对信用评价信息适时公布,对信用好的企业和个人表彰奖励,对恶意逃废赖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公开曝光,使诚信客户的荣誉证变为贷款通行证。积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要加大金融案件执法力度。综合应用司法、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全面清理拖欠的金融债务,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公职人员拖欠的贷款可先行从行政层面督促偿还。要提高金融债权案件的审结率和执结率,避免银行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发生,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