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17.2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并提供甲方名下终端客户保修注册资料。储罐设备的质量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中文说明。18、其它18.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文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18.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1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二份,。18.5本合同(含GA-P&ID图纸)共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18.6本合同签约地点:山东省莱阳市。18.7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以下无正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8.8本合同为昆仑能源投资(山东)有限公司总合同的附属合同,如有出入,以总合同为准。甲方(盖章):烟台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马山路259号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大庄东天河北路14号电话:0535-7213808电话:010-60281239-219传真:0535-7362877传真:010-60281476开户名称:烟台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开户名称:北京天海低温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莱阳市支行开户行:北京银行右安门支行银行帐号:1606021209025001311银行账号:01090348500120109113778纳税人识别号:370682756395495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