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或含血液、体液的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黏膜,暴露量大且时间长; 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 但损伤程度较轻, 为表皮擦伤或针刺伤。三级暴露: 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含血液、体液的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 但损伤程度重, 为深部伤口或割伤,有明显可见的血液。根据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将暴露源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 3 种类型。轻度: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 CD4 计数正常。重度: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 CD4 计数低。暴露源不明型: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 3. 暴露源不明情况的处理如暴露时暴露源的 HIV 感染状况或暴露级别不明, 暴露后预防应结合临床病例、流行病学、暴露类型分析。如分析表明有 HIV 传播可能, 但尚未对暴露源进行 HIV 检测, 应开始实施基本用药方案, 待暴露源 HIV 结果明确后, 如为阴性, 应终止预防服药, 如为阳性, 应重新评估危险性后调整或修改预防用药。 4. 暴露后的预防用药暴露后预防用药开始的时间越早越好。推荐暴露后 1~2 小时,最好在4 小时内用药, 一般不超过 24 小时, 即使超过 24 小时也需用药。但对情况严重的职业暴露,即使暴露后 1~2 周仍应预防用药。预防用药方案 AZT+3TC , 3TC+d4T , ddI+d4T , AZT+3TC+PI , 一般用药 28天。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 使用两种逆转录酶制剂; 强化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两种程序均使用常规剂量,连用 28 天。用药程序的选择: 一级暴露加轻度类型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 一级暴露加重度类型或二级暴露加轻度类型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二级暴露加重度类型以及三级暴露均使用强化用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