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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79KB

文档介绍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其他:无。建华建材( 河北) 有限公司 2016 年1月1日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人资部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 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 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 公司生产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公司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即使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立即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公司人资部门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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