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的其他公共建筑。(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5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高规》中虽然提出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列为一个独立系统,但并没有明确该系统的具体建筑类型和位置且《高规》和《建规》中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系统构成、系统设计、设备选择、系统供电、线路敷设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未做出具体要求。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相关部门进一步修订了相关的标准规范,例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明确提出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定义并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细化为三部分。第一部分: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第二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第三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同时为了各标准规范间的统一,在新的国家标准规范中统一称“漏电”为“剩余电流”并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中将“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定义为由检测剩余电流的互感器、剩余电流探测器、报警器或控制器构成的,对电气火灾进行实时监测并实施报警或切断电流的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近几年出现的新技术,对于它的设计和应用还处初级,包括产品标准和设计规范都在逐步完善中。所以有必要投入技术和资金开发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防范电气火灾方面充分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 2.3 市场现状和预测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 2012 年全国共需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266 万只,预计 2013 年 280 万只, 2014 年 298 万只; 2012 年全国共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66 万套,预计 2013 年 2.80 万套, 2014 年 2.9 8 万套。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市场需求量逞连年上升趋势。目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销售对象为高层建筑或公共建筑的开发商或承建单位。陕西######## 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最新研制开发的新一代电气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