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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寄存协议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存手续(以交纳寄存费为准)。三、骨灰寄存费: (大写) 元( ¥:)。四、双方权利义务甲方: 1. 寄存期内,应妥善保管乙方寄存的骨灰; 2. 寄存期内, 如需调整乙方寄存骨灰的寄存格位及编号应征得乙方同意; 3. 寄存期超过 6 个月乙方仍不办理续存手续, 甲方有权按乙方自动遗弃该寄存骨灰处理,不另行通知; 4. 对寄存格位内或骨灰装具的贵重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 1. 遵守甲方关于骨灰寄存管理的有关规定; 2. 保证《骨灰寄存登记卡》上所填写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 3. 《骨灰寄存证》是对被寄存骨灰进行瞻仰、悼念、领出、取走等的必要凭证,乙方应妥善保管《骨灰寄存证》, 如因该证保管不善而导致被寄存骨灰的一切处置后果,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按时交纳寄存费用; 五、免责条款 1. 发生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因素导致被寄存骨灰毁损灭去的,甲方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2. 依法享有第三方赔偿来源的, 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索赔权利。六、争议解决办法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七、其他约定: 1 、凡骨灰盒超过政策规定尺寸,长 80 公分,宽公分, 高公分,我中心有权拒绝受理骨灰寄存服务。 2、骨灰寄存时, 逝者的衣禄罐不能与骨灰共同存放(衣禄罐内食物发酵后蒸发会使骨灰盒受潮引起骨灰变质)。 3、如不是在本中心购买的骨灰盒,在骨灰寄存过程中骨灰盒出现质量问题, 导致蛀虫、风化与骨灰受潮、变质等现象, 均由丧家家属自行负责。在寄存过程中如果因为骨灰盒的蛀虫、风化、受潮、变质等问题, 影响到其他的骨灰与骨灰盒,由丧家家属自行负责。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金沙县殡仪服务中心地址:金沙县五龙街道办事处官田坝社区联系电话: 0857 — 7212444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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