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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小组工作职责及考核方案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5 、组内事务公开透明度; 6 、居民的总体评价。(三) 考核步骤: 社区成立居民小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任顾问, 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两委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四) 、考核结果的评定: 1、根据考核内容设定考核指标, 按百分制计算, 满分为 100 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90 分以上为“优秀”, 80— 89 分为“良好”, 70--79 分为“合格”, 69 分以下为“不合格”。三、报酬及奖罚 1、小组工作人员补助发放规定: 小组工作人员的补助构成为:基础补助、绩效补助两部分(其中基础补助占补助总额的 80% , 绩效补助占补助总额的 20% )。补助按月发放,于次月 10 日前发放上月的基础补助。绩效补助根据年终考评结果,按以下规定一次性发放: 考评获“优秀”、“良好”、“合格”的发给绩效补助; 考评不合格的,不发绩效补助; 2、为鼓励先进,对考评获“优秀”、“良好”的居民小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考评获“优秀”的, 每月再给予月补助总额的 1 0% 的奖励; 考评获“良好”的,每月再给予月补助总额的 5% 的奖励; 3、对考评为“不合格”的, 小组工作人员本人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对因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在县、镇等上级考核及检查中出现问题,影响社区集体考核结果且情节严重的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规定提出调整意见。对连续二年考评“不合格”的,小组工作人员作辞退或自我辞职处理。四、本方案自 2012 年4月1 日执行,解释权归 xx 社区居委会。 xx 社区居委会二0 一二年三月注: 居民小组每届任期三年,对群众不满意,工作不负责,不关心居民的小组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将根据群众意见并依照《 xx 社区居民小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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