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账核算。(三) 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 引导和教育群众建安居房, 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广电部门要把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宣传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开辟专栏、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7 /8 专题,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建安居富民房的热情。(四) 金融支持。县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银行、村镇银行负责解决自筹建房贷款, 各乡镇要主动与各金融部门对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五) 项目前期。各乡镇负责做好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项目前期工作, 严格招投标程序, 投标方案于 3 月底前编制完成,确保 4 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六)严格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县安居办组织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监督抽查验收。村理事会承担所在村安居工程监督管理, 对施工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督查工作。(七) 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完善安居富民工程农户档案, 做到“一户一档”, 并进一步规范农村安居房建设信息管理。(八)强化考核验收。各乡镇于 11 月底全部完成建房任务。县安居办负责制定具体考核验收标准, 督查室负责组织县安居办、乡镇安居办验收核实, 经济办负责统筹核算制定资金拨付方案,财政局于 12 月底负责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安居户及所属乡镇。六、奖励办法 1、建房质量符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村镇(乡) 建筑结构〔 DBJT27 — 93— 11〕》工程建设设计标准,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8 /8 下达的任务完成 100% ,且网上录入建房信息准确率达到 100% ,“一户一档、分部分项”建房施工资料和建房纸质档案齐全,每户奖励乡镇安居富民办公室质量监督检查经费 100 元。 2 、对于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较好的乡镇及村委会将授予“先进单位”和“好班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