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发布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第一辑)中规定的标准。并制定相应的疗效指数标准。痊愈:眩晕等症状消失,疗效指数≥90% 。显效:眩晕等症状明显减轻,头微有昏沉或头晕目眩轻微但不伴有自身及景物的旋转、晃动感,可正常生活及工作。疗效指数≥70% ,同时< 90% 。有效:头晕或眩晕减轻,仅伴有轻微的自身及景物的旋转、晃动感, 虽能坚持工作,但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疗效指数≥30% ,同时< 70% 。无效:头昏沉及眩晕等症状无改善后加重,疗效指数< 30% 。(二)评价方法: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进行评价:1主症:头晕目眩;2、伴随症状:如恶心、呕吐、耳鸣耳聋。倦怠乏力,汗出等; 3、发作频率。同时结合经颅多普勒、头颅 CT等检查结果综合评价。 8 疗效指数:[(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 ×治疗前积分] ×100% 。评分表见附页。 9 中医眩晕程序分级评分表症状分级量化标准头晕目眩口0分: 无头晕目眩;口2分: 尚可忍受, 闭目即止;口4 分: 视物旋转, 如坐舟船;口6分: 眩晕欲仆, 不能站立。恶心、呕吐口0 分:无恶心、呕吐;口 l 分:轻度恶心、呕吐,但不影响日常生活及进食;口 2 分:影响日常生活及进食;口 3 分:频繁严重恶心呕吐,需卧床休息。耳鸣耳聋口O分: 无耳鸣耳聋;口l分: 偶尔出现;口2分: 频繁出现, 轻度听力下降;口3分: 持续出现, 影响工作和睡眠, 明显听力障碍。倦怠乏力口O 分:无倦怠乏力;口 1 分:乏力,偶有倦怠;口 2分: 时有嗜卧, 乏力倦怠;口3分: 整日困卧, 对外界事物兴趣下降,坐时即可入睡。汗出异常口0 分:无汗出;口 1 分:皮肤微潮,稍动更甚;口 2分: 皮肤潮湿,动则汗出;口 3 分:稍动汗出,如水流漓。发作频率口0 分:无发作;口 1 分:偶尔出现;口 2 分:经常出现; 口3 分:持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