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必须来自具有营运资质的客运公司,并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全力确保交通安全。要建立军训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军训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教育局、人武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军训期间,各校要根据天气状况及时调整训练时间、科目和强度,如遇到高温黄色预警天气( 24 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 35度) ,室外训练可安排在上午 10 点前和下午 4 点后进行。如遇高温红色预警天气( 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 39度)、雷雨天气或极端天气时,应及时停止室外训练。四、做好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军训保障工作水平各校要加强军训期间饮食服务和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 2012 〕 2号)和《 xx市教育局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乐教学〔 2016 〕 14号), 全力做好饮食卫生工作,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根据训练强度,合理调节伙食,保证营养丰富、数量充足。要加强军训期间饮用水保障,防止饮用生水和不洁水源。要落实医生值班和巡诊制度,做好训练场地防暑降温物品和急救药品、器材的配备工作,及时、妥善处置训练过程中的病、伤等情况。学校要热情周到地做好帮训官兵生活保障工作,积极改善帮训官兵食宿条件,提供良好的人性化服务,共同营造军地情深、军民一家人的良好军训氛围。学校要认真做好军训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和规定,要全力为学生提供优质、人文的服务保障。军训结束后,各学校在巩固军训成果,全面提升和延伸军训效果的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3000 字左右) ,填写好附件表式后,于 9月 20 日前报 xx 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xx ,邮箱: xx xx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