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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 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三、谈话程序。(1) 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 (2) 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3) 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 (4) 正式谈话。四、谈话内容。(1) 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 (2) 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 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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