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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一。在查房或护理病人时,应对易感病人进行重点观察,若临床发现医院内感染病例,应及时进行病源学和相关实验室检查,临床诊断医院感染时需 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 3、经治医生应逐项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填表后及时交监控护士。凡报出的感染病例均应做细菌学检验和药敏试验。 4、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负责对各科报表进行登记、核对、统计分析、总结及对发现漏报病例,将信息反馈到各科室,并协助临床寻找漏报原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二)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与控制制度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与时限: 1 、发生以下情形时,医院应当于 12 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并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1)5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2)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 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2、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 2h内进行报告: (1) 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3、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和医院感染暴发属于法定传染病的,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 (1)5例以上医院疑似感染暴发; (2)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处置控制工作: 1、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2、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应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1)查找、控制感染源; (2)切断感染途径; (3)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的危害; (4)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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