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设。在进入建筑物处, 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三) 电源线路应采用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并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建筑物,其埋地长度应大于 15 米。在入户端应安装适配的电涌保护器并将电缆金属外皮、钢管等作好接地处理。(四) 储存爆炸物品仓库的电气线路宜全线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在引入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进行防雷电感应接地。在电缆与架空线的换接外,应装设防爆阻燃避雷器并与金属外皮、绝缘子铁脚等连接在一起进行接地。(五) 金属物体引入建筑物或其它场所时,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绝缘措施和接地处理。 8.3.7 对于需要防雷击电磁干扰的场所,应检查防雷击电磁干扰措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一) 宜采取以下的基本屏蔽措施: 建筑物和房间的外部设屏蔽措施, 以合适的路径敷设线路, 线路屏蔽。这些措施宜联合使用。(二) 当建筑物或房间的大空间屏蔽是由诸如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等自然构件组成时,这些构件构成一个格栅形大空间屏蔽,穿入这类屏蔽的导电金属物应就近与其做等电位连接。(三) 电子信息系统应优先选择在雷击电磁脉冲干扰较弱的位置,并远离电梯间、通风机房和空压机房等。同时根据需要对信息系统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8.3.8 对于其它特殊建筑物,还应参照以下要求进行评价。 8.3.8 .1 处于雷击高发区的建筑群应采取区域性雷电防护措施。可根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等现场条件安装独立避雷针,其安装地点选择原则如下:制高点;边界点;江河边缘;相对空旷地; 重要建筑物附近;土壤电阻率相对很低的点;进风口或风道。 8.3.8 .2 城市桥梁、轨道等建设工程防雷设计应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作相应的专业防雷工程设计,应采取直(侧)击雷防护、雷电感应防护、等电位连接和共用接地等技术措施。 8.3.8 .3 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