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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2016年精编地方政府学考试小抄完整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布制度,设置法律顾问和公共关系部门),都将成为政府完成自身职能必不可少的部分。第三,在职能目标方面,将从追求效率、追求社会效益, 进而发展为追求综合效益。综合效益是把“生态效益优化、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作为地方政府职能的目标模式。地方政府职能的综合效益,是地方政府所管辖地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综合平衡第一章地方政府导论 1. 地方政府内涵①地方政府是指一个政府单位。②地方政府包括单一制国家中除中央政府外的其他各级政府,但不包括联邦制国家的成员政府。③联邦成员政府也属地方政府研究范围。地方政府是指由中央政府依法设置的,治理国家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的政府。地方政府通常由地方权力(决议或立法)机关和地方权力执行机关(行政机关)组成,不包括设置在本地域内的地方军事机关和地方司法机关。 1 、中央政府设置。 2、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的政府单位。 3 、指一个政府单位。(军事、司法 OUT ) 2. 地方政府的特征第一,权力的非主权性。( 最终决定权,联邦成员政府部分主权) 第二,治理的局部性。(地域、职责) 第三,主要职责在于地方事务的管理。(社会职能) 3 地方政府的作用(1) 地方政府是实现国家政治统治的基石。(2) 地方政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基础。(3) 地方政府是沟通联络中央政府与民众的渠道(4) 地方政府是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力量。 4 地方政府的类型(1) 按地方制度分类的地方政府(一种制度安排) : 1 、纯属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体地方政府(沙特、挪威、希腊) 2 、实行地方自治的自治体地方政府(英美欧) 3 、兼具上述两类地方政府特点的混合体地方政府(中) (2) 按设置目的分类的地方政府(特殊性) : 一般性地方政府; 特殊性地方政府( 基于政治上的需要; 基于行政管理上的需要) (3) 按层级分类的地方政府(高、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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