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10. 洁身自好,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辞退处理; 11.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五、工作要求 1.磅房称重计量使用统一的票据,按编码顺序打印,若因操作等原因打印磅单有误,应及时核实发现,注明该份磅单作废,并签名保管留存;如粗心大意、操作失误等主观原因造成的磅单有误而未及时核实发现,给予当事人 200 元罚款,月失误超过了二次者,除处罚外,调离本部门; 2.磅房一般由两人在岗,若因设备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打印过磅单时,需提前告知销售科与统计,但必须使用公司统一手写单代替磅单,并做好细致核对工作; 3.过磅操作时,应仔细核对磅单每一项,核对货物数量是否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公室和主要领导联系,核对无误后方可打印磅单; 4.磅房要加强对原始数据登记票据的管理,正确保存所有称重数据,不得擅自删除和向无关人员提供任何进出产品数据; 5.当日称重磅单最迟于次日上午 9时前整理后转交统计; 6. 严格执行《电子汽车衡使用和维护保养规程》,按规定步骤称重,禁止违规、违章操作; 7.公司汽车衡原则上不对外服务,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过磅,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交财务部。六、责任追究与处罚 1.因管理与使用不当,设备损坏或损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磅房管理人员要负连带责任; 2.司磅员、开票员有吃、拿、卡、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除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开除外,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因司磅员、开票员责任心不强或麻痹大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损失在千元以上,除赔偿金额外,对管理人员和当事人处以 10%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司磅员与其他人员合伙弄虚作假的,无论数额大小,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对磅房管理者给予处罚。七、本制度从 2014 年 10月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