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将国有股分配的利润 XXX 万元增加 XXX X 出资额;其次,将公司房产、土地增值 XXX 万元按照原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各自的出资额,具体计算为:XXX 增加出资额 XXX 万元,XXX 增加出资额 XXX 万元,XXX 增加出资额 XXX 万元,XXX 增加出资额 XXX 万元。 2.2 变更后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比例新增出资额(万元) 1XXXXXXXXXXXXXXXXXXXX 1031.68 51.58 %628.08 2XXXXXXXXXXXXXXX 106.29 5.31% 39.89 3XXXXX 32.02 1.6% 12.02 4XXXXX 16.01 0.8% 6.01 5XXXXXXXXX 814 40.7% 814 合计2000 100% 1500 四、增资扩股用途: 本次增资扩股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现有产业的扩能、现有项目的发展及其他新项目的开发。五、增资扩股步骤: 1.按照此方案报请当地国资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召开股东会议,审议增资扩股方案,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 3.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 5.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予以公告。 6.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后, 向出资对象发放记名出资证明。六、提请注意的事项: 1、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即公司法定公积金在转增资本后的余额不得低于 XXX 万元。 2、在增资扩股基准日前未分配利润数属变更前股东享有的权益,增资扩股时应考虑该项权益的分配形式(可采用由新股东溢价认购股本形式) 。 3、本方案属本次增资扩股的意向性方案,不具有强制性,最终实施的增资扩股方案须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 XXXX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二0XX 年XX月X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