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电大【国家赔偿法】电大期末考试最新小抄精篇打印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证据且检察院又不批捕,而非法超期拘留的。④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实施拘留后, 有一定事实证明被拘留人有犯罪重大嫌疑, 但拘留后经讯问或查实只有一般违法行为而不予以释放的。⑤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明知拘留人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而实施刑事拘留的。⑥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拘留被拘留人后, 经审查后发现被拘留人是年满十四周内部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而不予释放的。 2、捕损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事项。逮捕是指由人民法院决定或由人民检察院批准,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犯, 在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错捕是违反逮捕的法定条件而实施的逮捕。国家对下列错捕行为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1 )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2 )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人而拒不释放或延期释放的。 3 )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但逮捕后,经侦查认为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 4 )逮捕后检察机关撤销案件的。 5 )逮捕后人民法院宣告其无罪的。 6 )明知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而实施逮捕的。 7 )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时未成人或精神病人仍拒不释放或延期释放的。 3、错判损害人身自由权的赔偿事项。错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出自诉的情况下, 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审判, 作出错误判断的情况错判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条件: 1) 民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并判处无罪的人刑罚。 2) 原判刑罚已经执行或部分执行的。 3) 错误判决必须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改判宣告无罪。(四)公民生命健康权侵害赔偿的事项范围: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对自身所享有的重任安全,身体健康, 生理机能完整的人身权利。公民生命健康权侵害赔偿事项具体包括: 1、刑讯逼供损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事项。 2、殴打等暴力行为损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事项。 3、唆使他人实施暴力行为损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事项。 4、违法使用武器、警戒损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事项。一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