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专业子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甲级乙级丙级 1. 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2. 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3. 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4. 地面移动测量 5. 地理信息软件开发 6.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人员规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60人( 含注册测绘师2人), 其中高级 8人、中级 17人 25 人(含注册测绘师 1人), 其中高级 2 人、中级 8人 8 人,其中中级 3人仪器设备 1. 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6台( 其中 5mm+1 × 10 -6D 精度以上不少于 3 台) 3 台(其中 5mm+1 × 10 -6D 精度以上不少于 2 台) 2台 2. 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10套5套1套 3. 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 10套5套1套 4. 地面移动测量地面移动测量系统 2套 GNSS+INS+L i DA R或者6 套( GNSS+INS+ 影像获取设备),绝对精度优于 0.5m 1 套( GNSS+INS+L i DAR ,绝对精度优于 0.5m )或者3套( GNSS+INS+ 影像获取设备, 绝对精度优于 10m , 其中至少1 套绝对精度优于 0.5m ) 1 套( GNSS+ 影像获取设备),绝对精度优于 20m 系统标定场 1个1个- 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 1~3 : 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 4~5 :无限额限制。 6: 相应于上述限额。 1~3 :县级行政区域以下。 4: 精度优于 1m , 不得承担; 1m (不含)至 10m , 100 km 2 以下; 劣于 10m , 无限额限制。用于带状地形测量时: 精度优于 1m , 不得承担; 1m (不含)至 10m , 400 km 以下; 劣于 10m , 无限额限制。 5 :无限额限制。 6 :不得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