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 督促检查承包人和监理机构的工程资料收集与整理归档情况。 13、协助省、市两级质监站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及竣(交)工验收工作。 14 、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七、征迁协调处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提供服务和保障。 2 、负责做好工程所需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地上附属物的补偿等政策处理工作。 3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地内的土地分类、丈量以及现场实物清点、登记等工作。 4 、负责做好征地、拆迁相关手续的办理,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及归档。 5 、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6 、负责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的水、电、路、通讯、航道等各项保障协调工作。 7 、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八、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2 、负责指挥部日常防火、防盗等内部保卫工作。 3、制订防台、防汛工作预案, 做好“三防”工作。 4 、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执法部门联系,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民爆物品的管理。 5、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施工安全事故。 6 、做好施工水域航道安全管制,确保大桥施工安全。 7 、负责指挥部船只管理和调度。 8 、负责指挥部值班工作。 9 、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九、物资设备处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工程建设甲供材及设备的供应计划。 2 、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甲供材及设备的供应。 3 、负责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进行监管。 4 、调查供货环境,规划永久工程用材及设备的供应商范围。 5 、对甲供材及设备的供应和库存实施动态管理。 6 、负责指挥部试验检测中心设备的采购。 7 、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没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