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5年5月 18日.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一)参赛者报名条件 1. 幼儿园、小学 7 周岁至 13 周岁在校( 小学)少儿。 2. 母语为汉语的选手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当地一种少数民族语言参赛。(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幼儿, 少儿可到班主任处报名, 班主任汇总后上报到学校教研室。五、比赛规则(一)分组(1 )小学 1-3 年级组; (2 )小学 4-6 年级组; (二) 语种划分双语组:双语班;(模式一,模式二) 民考汉组:少数民族选手; 汉考民组:母语为汉语的选手; (二)评委杜校长、刘校长、木合塔尔、再努尔、阿米娜、热依汗古丽、薛婷(三)比赛办法所有比赛都按教育局制定的统一程序进行。比赛程序如下: 小学组比赛程序: 1. 用国家通用语言(汉族选手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自我介绍, 时长 30 秒之内。 2. 综合问答: 用国家通用语言或少数民族语言回答主观题, 其中, 双语组用国家通用语言,民考汉组和母语为汉语组用少数民族语言。时长 2分 30 秒以内。 3. 主题演讲: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新疆精神”等为主题, 自备演讲稿进行演讲, 其中, 双语组用国家通用语言,民考汉组和母语为汉语组用少数民族语言。时长 1分 30 秒以内。 4. 才艺展示: 需体现双语内容, 语言类节目中, 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应用比例大体相当, 非语言类节目需用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介绍节目内容。时长 2 分以内。(四)评分办法评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从语言面貌、表现力、语言组织能力、回答正确与否、舞台形象、才艺水平等方面对选手进行现场评分。对原创作品适当加分。打分表: 序号姓名参赛阶段( 25 分) 自我介绍( 25 分) 综合问答( 25 分) 主题演讲( 25 分) 才艺展示( 25 分) 总分喀什市第二十一中学教研室 2015 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