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医院医疗技术人员培养计划,扣 0.5 分。 3 20、临床药师按其职责、任务和有关规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①临床药师未按相关规定专职专科直接参与用药相关的临床工作,未在选定专业的临床科室参加日常性药物治疗工,。扣 0.5 分。②未开展药学查房,未对重点患者实施药学监护和建立药历,工作记录不完整,扣 0.5 分。③未参加病例讨论,未提出用药意见和个体化药物治疗建议,扣 0.5 分。④未参加院内疑难重症会诊和危重患者的救治,扣0.5 4 分。⑤未审核本人参与的专科病房(区)患者用药医嘱, 未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无干预记录,各扣 0.5 分。⑥未定期为临床医师、护士提供合理用药培训和咨询服务,扣 0.5 分。 21、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①无由科主任和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药学部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扣 0.5 分。②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检讨,对全院的药学质量与安全进行总结分析,每季度至少一次。少一次扣 0.5 分。③对从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员工有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教育,定期向临床科室通报医院临床用药安全监测结果,提出整改建议;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开展药事质量管理改进工作,做不到一项扣 0.5 分。 3 22、对药事管理有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科室能开展定期评价活动, 解读评价结果,持续改进药事管理工作。①药剂科无明确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扣 0.5 分。②科室未开展定期评价活动。扣 0.5 分。③相关人员不知晓本科/室/组的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要求一人次扣 0.1 分。④科室坚持每季度对落实质量及安全控制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结合医院药物安全性监测的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少一次扣 0.5 分。⑤未主动征求临床科室对药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未开展外部评价,扣 0.5 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