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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约翰·格雷《人类幸福论》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7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好处, 需要注意原因。然而我们的各种计划主要只是用不彻底的措施来消除贫困。我们企图依靠各种各样的慈善机构的帮助来克服社会上的困苦, 而这些慈善机构虽然表明了它们的善良的愿望, 但同样也表明了它们的无知; 然而这种企图是徒然的。但愿能够建立起消除产生人类灾难的原因的社会: 这种社会不是给予贫乏的人以帮助, 而是消除了贫乏的原因; 这种社会并不用金钱来帮助穷人, 而是消除了穷苦的原因; 这种社会并不去捕捉小偷, 而是消除了对偷盗的一切诱惑;这种社会的主要的目的是在所有的人中间平分幸福的好处,和睦地、和平地、一心一德地把人们联合起来。只要能出现建立在这个原则上的社会, 它就不再需要任何的帮助: 它的成就将是这样的: 经过不多几年以后, 一切慈善机构, 不管是什么性质的, 不管它们的目的是什么,都将永远关闭。大自然的创造者——不管我们叫他什么——把自己的特性赋予了他所创造的一切东西。只有了解这些特性, 重视这些特性, 我们才能够使这些东西达到完善的程度, 或者使它们接近完善的程度。他使植物具有自己的特性, 因此在照料植物的时候, 我们就要注意每一种植物的特点, 就要在我们的知识和技艺可能的范围内, 保证每一种植物能得到它所需要的土壤、特殊的地势和温度。因为我们知道, 试图叫它按照我们的意见去适应另外一种土壤、地势或温度, 将会白费力气。创造者使人类也具有自己的特性、自己的自然权利和使用这些权利的意向, 因此如果我们想使人类达到按其天性所能达到的完善程度, 或者至少接近这种完善贼程度,那末我们就应当使人类的一切规章制度能适应他们的天性。因为经验经常能够充分证明, 我们不可能任性地用规章制度去束缚人类的天性而不破坏他们的幸福。伎人类的天性服从于跟它相矛盾的法律、规章和习惯的企图, 纵然不是使人类遭受灾难的唯一的根源, 但也是主要的根源。在这方面没有进行彻底改革以前, 促使人类幸福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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